各教学单位、各位老师、各位同学:
为全面了解学校教学效果,强化教学质量评价反馈,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,根据《沈阳科技学院教师评学实施办法》和《沈阳科技学院学生评教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文件相关要求,现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工作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学评教时间
2025年12月8日(周一)至2025年12月10日(周三)
二、评价范围
1.学生评教:全体本科生对本学期完成的课程任课教师授课情况进行评价,包括教学内容、教学方式、教学效果等。
2.教师评学:全体任课教师对本学期授课班级的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价,包括学习态度、学习过程、学习效果等。(毕业论文、实习、公共选修课、体育课、大学英语分级开班及课时数少于16学时的课程暂不开展评学活动)
三、评教方式
1.学生评教:本次评教采取集中网评的方式进行。学生在规定评教时间内,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在教室进行网上评教,学生评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。
2.教师评学:本次评学采取网评的方式进行。教师在规定评教时间内,通过教务管理平台,点击“评教管理”完成评学,教师评学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。
四、相关要求
1.评价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是体现学生教学主体地位的重要机会,参加评教既是学生的权利,也是学生的义务,各学院须组织班级学生在教室内集中进行评教,没有特殊情况,所有在校学生均须参加,做到参评率、有效率、课程被评率都能够达到100%;
2.学生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考核、评优、职称评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,学生必须先完成网上评教,方能使用教务系统的成绩查询功能。
3.教师评学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与学生评教相互促进,是对学生课堂纪律、上课听讲情况、课堂学习状态、学习效果、学习风气等各方面进行总体评价。请各学院(部)高度重视,认真对待教师评学工作,以便发现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,进而能切实有效地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,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。
联系人:张老师;联系电话:024-31919698。
沈阳科技学院
质量管理保障处
2025年12月8日